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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上游沙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终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的第3.1条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中的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8)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9月1日社保缴纳凭证。现修改为(8)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社保缴纳凭证。
4、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市超越****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