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草市街71号 | 1,155,000.00元 | 98.30 |
采购包2:
| ****研究中心 |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677号 | 148,000.00元 | 88.33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300 | C****0300 电影服务 | **公益电影进影院活动 | 需围绕公益电影放映、电影消费券发放、“电影+”融合活动等制定并实施整体服务方案等; | 在全市23个区(市)县范围内开展公益电影放映,每个区(市)县不少于1家影院参与放映,****总场次不低于500场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紧扣“电影+”消费综合试点主题,策划并组织“电影+”融合活动等;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研究中心)
| C****0300 | C****0300 电影服务 | 电影消费分析 | 需针对2026年**市作为**“电影+”试点城市所开展的全部相关活动,进行系统性的数据采集、效果分析和总结评估,形成专业的年度监测评估报告等; | 报告需于全部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报告内容应涵盖但不限于:项目总体执行概况、各板块数据统计分析(含**“电影+”试点、公益电影放映、电影消费券发放、“电影+”融合活动等)、受众反馈分析、消费拉动成效评估、工作亮点总结、存在问题分析、整改建议、后续工作推进思路等内容,并需附相关佐证资料附件,确保报告内容全面、数据翔实、结论客观等; |
潘小均、艾晓欣、高颂(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下浮25%,单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品目:电影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648
联系地址:**市锦城大道366****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采购计划号:510********200053593[2026]01638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028-****71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睿、袁永霞、杨泞旭
电话:028-****7107
******公司
2026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