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高新区新义西街69号 | 297,000.00元 | 88.12 |
采购包2:
| ******公司 | **省**市**区**路二段159号**报业大厦7楼 | 895,000.00元 | 98.04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100 | C****0100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提升 | **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在开学季、考试季、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儿童日等相关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主题宣讲、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危机预防等科普公益活动,全年不少于4场精品专项大型活动,每场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150人次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 | 线上线下平台开展心理科普等日常活动不少于30次,全年累计服务覆盖未成年人及家长不少于4万人次。面向未成年人、家长、****社区工作者,打造“日常、可及、轻量”的心理科普体系,降低心理求助门槛,提升社会心理素养等。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公司)
| C****0100 | C****0100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新时代好少年”宣传学习活动及未成年人幸福力提升 | **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负责对未成年人幸福力提升播客进行宣传,播放量1万以上作品不少于3条,播放量10万以上作品不少于2条,相关宣传报道在央级、省级媒体转发或发布不少于3条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 | 制作4个“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主题视频。服务内容包括视频策划、拍摄、后期制作等,单片时长不低于2分钟等。 |
黎婧(采购人代表)、李娜、喻德荣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0068万元。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品目: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648
联系地址:**市锦城大道366****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采购计划号:510********200053617[2026]01648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黎老师 ****0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公司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028-****71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睿、袁永霞、杨泞旭
电话:028-****7107
******公司
2026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