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策、规划、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性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市委托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地名工作,负责县内重要和跨县乡(镇)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措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政策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2.牵头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牵头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3.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拟定县本级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福彩公益金项目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政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和群团等工作。
****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1.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县级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2.****市委托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3.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协调工作。
4.配合做好县级社会组织党建有关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
1.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3.督促指导乡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准确统计各类数据,加强规范管理。
4.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领域社会救助相关办法。
(四)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儿童福利股)
1.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机关和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措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机关、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3.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划,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县际和境**(镇)边界界线管理及争议的调处工作,****民政局市际界线管理工作,推进**边界建设活动。负责地名规范、地名设标、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等地名相关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县内重要和跨县乡(镇)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公告。
(五)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1.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
2.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3.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组织和社会捐助工作,管理和监督慈善资金的使用。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4.指导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和**下放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5.****领导小组(县老龄、妇****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老龄方面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县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
6.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
三、联系方式:0563-****856、0563-****729
电子邮箱:****@163.com
邮编:242500
四、办公地址:****镇谢园西路6号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六、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唐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