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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延******社、**市****公司: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0号)和《****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及各经营主体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市延******社、**市****公司作为2026年**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批复内容详见附件。
请**市延******社、**市****公司抓紧组织实施,保障项目合法、有序开展,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时完成项目。
附件:2026年**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项目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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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6年**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项目批复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体 | 财政补助资金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备注 |
| 1 | **绿竹笋(蔬菜)系列农林食品加工项目 | **市延******社 | 20万元 | 购置**绿竹笋(蔬菜)系列农林食品加工设备,包括三维切丁机、**切丝机、果蔬清洗机、对开机、两头开片机、打包机、去壳机、真空包装机各1台,切菜机3台。 | 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
| 2 | 麦冬产品开发加工与储存项目 | **市****公司 | 10万元 | 购置麦冬产品加工设备,包括透明膜三维包装机1台、全自动喷码机1台、一体化过滤软化水设备及清洗桶1套。 | 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