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湄洲岛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扩容提标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审批
福建-莆田-荔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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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厂技改工程(扩容提标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2026-09-03 16: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的要求,2026年8月8日由****组织召开《****处理厂技改工程(扩容提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现场审查会。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湄洲岛中部的环岛西路与湄洲大道交叉口西北侧,设计日处理污水量10000m3。配套建设危废储存间、一般固废储存间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7月由**省****公司****处理厂技改工程(扩容提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2020年7月29日环评****生态环境局审批(莆环审〔2020〕11号),并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1万元,约占总投资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处理厂技改工程(扩容提标工程)涉及的废水及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及其配套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从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其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本项目未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消毒后的出水进入中水回用水池回用,作为景观补水。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废气经集气管道+生物除臭+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设备采用隔声、距离衰减措施。

(四)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定期由******建材厂运走制砖。废机油、实验室废液交由**省****公司处置,废气处理更换的填料暂未产生,待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门市****公司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8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正常。经监测,各项环保设施验收效果如下:

1.废水

pH值、BOD5、浊度、色度、总磷、总氮、氨氮、余氯、粪大肠菌群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18918-2019)中表1“景观湿地环境用水”标准,COD、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标准。

2.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氨最大浓度为0.10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16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厂区内甲烷最高体积浓度%为0.00019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以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一级标准。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其中东侧临环岛西路符合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据现场调查,公司在厂区设置了危废储存间及一般固废储存间。工业固体废物能做到综合利用。

五、后续要求

(1)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与环保管理机构设置,并上墙。

(2)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应落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工作。

六、验收结论

********处理厂技改工程(扩容提标工程)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根据监测结果,公司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造成重大生态破坏;公司项目没有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公司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处理厂技改工程(扩容提标工程)不属于验收不合格的情形,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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