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市**区现代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该******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规定,将**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一、落实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原因
为有效推动**区公共服务设施、乡村**项目的发展,拟在**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建设用地周转规模,切实保障**市**区公共服务设施和乡村**合理用地需求。
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落实情况
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3.8057公顷共涉及3个项目8个地块,包含3个镇,分别位于坡心镇、水东街道、黄岭镇。
方案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情形。符合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等管控要求。符合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建设用地周转规模落实后,****政府已承诺将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除农村村民住宅和殡葬设施外的其他建设使用的周转规模,其中用于城镇建设的,还将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核算,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落实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
见附件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批准时间:2026年9月1日
六、公告方式
网上公示:****政府网站
张贴公示:******局****分局、****政府、****办事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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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