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杏陈镇大嵼村防汛设施船舶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被业主推荐及评审专家推荐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杏陈镇大嵼村防汛设施船舶采购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7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50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杏陈镇大嵼村防汛设施船舶采购 |
1项 |
275000.00元 |
项 |
工业 |
否 |
4.****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标书代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标书代写
6.供应商获取期限: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08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省**市芗**胜利东路57****中心2幢B701室、B704室(******公司代理部)现场购买,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7.谈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15时00分前提交到**县西埔镇培正路232号三楼(场地借用),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8.谈判时间:2026年09月09日15时00分
9.谈判地点:**县西埔镇培正路232号三楼(场地借用)。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1.其他补充事宜
无
12.采购人:****
地址:**县杏陈镇大嵼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596-****681
13.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省**市芗**胜利东路57****中心2幢B701室、B704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150****3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