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服务
市场调研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
****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区〔2023〕10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民区〔2023〕13号)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一)加强乡村地名命名工作,织密织细乡村地名网格
全面梳理乡村地名现状,重点排查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多地重名、擅自命名等不规范问题。
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俗特色等**,重点完善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提高新生地名的文化内涵,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坚决杜绝“大、洋、怪”等不规范现象。
(二)健全地名标志导向体系,扩大乡村地名标志覆盖面
全面排查乡村地名标志设置现状,重点解决有名无标、名不对标、标志损毁、设标不规范等问题。
结合乡村建设、旅游开发、产业发展等现实需要,创新设置具有乡村特色的地名标志标牌,以提升乡村形象、弘扬乡村文化、助推乡村发展。
(三)深入挖掘乡村文化**,推动乡村地名文化繁荣
通过实地调查、资料考证、座谈论证等多种方法,加大乡村地名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不随意更改老地名。
以县级为主体,吸纳乡土专家、邀请文史专家、聘任学者专家,集中业内行家组建专家组,做好乡村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咨询、评估、论证和监督等工作。
推进乡村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讲好乡村地名故事,让地名承载的历史文脉滋润人心、**人心、凝聚人心。
(四)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弥合城乡数字地名鸿沟
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对乡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街路巷、红色地名、公共服务、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农业产业、体育健身等地名信息实现应收尽收、常态更新、规范上图。
完善整合县镇两级行政区划设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数据、各类型乡村地名数据、乡村标准地址数据等,搭建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平台,以“一张图”模式为农业农村、自然**、社会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开发多样化区划地名数据产品,切实发挥好数据底座作用。
(五)创**村地名应用场景,推动地名赋能利农**
充分发挥地名的地理标识功能,推动乡村地名元素和地名文化内涵与乡村特色产品、生态旅游线有机融合,培育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地方公共品牌, 塑造乡村特色产品品质,赋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盘活现有**,注重创意设计,大力开发乡村地名文化产品,推动地名文化数字化、形象化。
二、服务期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单位须于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剩余服务周期内,服务单位仍需持续为本项目提供数据更新、系统运维等保障服务。
三、询价明细
1、加强乡村地名命名工作,织密织细乡村地名网格,计 元。
2、健全地名标志导向体系,扩大乡村地名标志覆盖面,计 元。
3、深入挖掘乡村文化**,推动乡村地名文化繁荣,计 元。
4、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弥合城乡数字地名鸿沟,计 元。
5、创**村地名应用场景,推动地名赋能利农**,计 元。
合计 元。
注:上述每项的询价明细可自行拓展报价。
四、联系人及方式
欢迎具备上述相关服务经验的单位参与本项目市场调研。本次询价仅作为本项目预算编制参考依据,不作其他用途。
参与询价的单位须为非自然人,独立法人或者分支机构均可以。报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1.报价明细表;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报送邮箱:****@qq.com
询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18时止加急标书代写
联系人:沈伟明,联系电话:0515-****2258-9-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