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监工程;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注:无在监工程是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从变更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满6个月)
3.3.4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06月-2026年08月中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09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