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品检测老旧设备更新项目 | ||
| 品目 | 食品检测、监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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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17:4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628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西街18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2-****0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晨诺****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回族自治区**市**区**南路32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6282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食品检测老旧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增加“《****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2.付款条件变更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所有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验货,并出具相关验收资料,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物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并出具相关验收资料,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供应商未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货款,采购人付款应为转账支付。供应商如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交货,或在约定的时间内产品未验收合格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至**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中,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查看,各投标人以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 2026-09-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西街181号
联系方式:0952-****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晨诺****公司
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南路322号
联系方式:155****6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强克娟
电话:0952-****0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话:155****6282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晨诺****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