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3 17: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20000吨/年有机硅合成材料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7日(10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环境局)
通讯地址:**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 项目名称 | ******建设20000吨/年有机硅合成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华特北路18号,地理位置坐标为E115°46′15.437″,N29°8′32.941″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为**项目,占地面积18025.9m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年产4800吨有机硅改性硅油、3000吨水性Si-PU防水剂、4000吨有机硅改性印花粘合剂、3000吨硬挺剂、2200吨有机硅改性多功能整理剂、3000吨脂肪类柔软剂。 本项目**车间、仓库、危废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公辅及储运工程。主体工程包括**101甲类车间一、102甲类车间;储运工程包括**201甲类仓库一、202甲类仓库二、203丙类仓库、空桶堆放区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40t/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絮凝沉淀-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20m2)、1个事故应急池(总容积792m3)、1个初期雨水池(总容积744m3)。 本项目总投资10000.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55%。本项目劳动定员35人,年工作300天,日最大运行24h。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1、地表水影响预测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工艺废水、实验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 项****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40t/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絮凝沉淀-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预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准中较严值后通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最终排入杨柳津河。项目废水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报告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叠加区域削减污染源、在建污染源及环境现状值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防护距离为101车间外50m、102车间外50m、危废库外50m、污水处理站外100m。根据《报告书》,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3、噪声影响预测 从噪声预测叠加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线工艺废气。 水性Si-PU防水剂、硬挺剂、有机硅改性印花粘合剂生产线工艺废气: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有机废气经冷凝+水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均通过17m排气筒排放(DA001);有机硅改性硅油、有机硅改性多功能整理剂、脂肪类柔软剂生产线工艺废气: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有机废气经冷凝+水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均通过17m排气筒排放(DA002)。 经处理后外排废气有组织颗粒物、异氰酸酯类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较严值;T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限值要求,其中涉及粘合剂排气筒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同时从严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较严值;甲醇、乙二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较严值;其他污染物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丙烯酸酯类50mg/m3(1.0kg/h)、己二胺80mg/m3、己二酸80mg/m3、乙酸80mg/m3、异丙醇80mg/m3。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未收集到的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 企业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采取了各种控制措施,针对废气产生源尽量做到应收尽收,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做到优先回收利用、减少排放,在末端治理方式,分质分类采用适应治理措施,保障治理效率。项目所有液体物料均采用管道、液泵(配计量设施)输送,可有效减少废气逸散,同时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做好原料桶和管道的密封,在厂区及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减缓生产车间及化学品储存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等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较严值;无组织T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的限值要求;无组织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甲醇、氨执行企业承诺限值,即丙烯酸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0.11mg/m3;甲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1mg/m3;甲基丙烯酸甲酯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0.4mg/m3;氨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1mg/m3;厂区范围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工艺废水、实验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 本项****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40t/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絮凝沉淀-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预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准中较严值后通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最终排入杨柳津河。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泵、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及减振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报告书》,项目投产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包装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冷凝废液、废导热油、过滤滤渣、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膜、废分子筛、生活垃圾。 废包装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冷凝废液、废导热油、过滤滤渣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膜、废分子筛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更换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一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和一座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20m2)。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地下水、土壤污染,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厂区各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漏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空桶堆放区、事故应急池、甲类仓库、初期雨水池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或参照GB18598要求采用双人工衬层结构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一般固废间、丙类仓库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采用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简单防渗区包括项目办公楼、道路等,采用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处理。 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并在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阻止污染扩散,防止周边居民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6、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甲基丙烯酸甲酯、异丙醇、D4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综合潜势为Ⅱ类,综合评价等级为三级。 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设备及管道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为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定期进行系统检查、维修,设置自动报警系统,配备防火器。建设单位建设1座容积为792m3的事故应急池和1座容积为744m3的初期雨水池,并合理设置收集系统,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或者废水泄漏,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为防止废气事故排放,项目设有备用电源和风机,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公众参与 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