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地址:**省**市**区申花路99****中心9幢1401室
**县闸**路幸福家园二期12号楼办公楼17-18层;0561-****322
地址:**省**市**区相西街道淮海********A座10楼1001-1003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请中标投标人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地址:**省**市**区相西街道淮海********A座10楼100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