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洽****加工厂迁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市**县怀城街道**一路环保大楼 邮编:526400
联系电话:0758-****608
传 真:0758-****219
| 项目名称 | ******县洽****加工厂迁建) |
| 建设地点 | **市****村委会******社利****公司朗坑瓷土场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村委会******社利****公司朗坑瓷土场,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2度19分11.3324秒,北纬24度15分29.7457秒,属于异地迁建性质,为“******县洽水镇朗坑瓷土场**年产29万吨陶瓷土露天开采项目”的配套加工项目。项目建设后,年加工瓷土矿232000吨,年生产水洗高岭土28886吨(含水率20%)、年生产机制砂14379吨(含水率13%),年生产瓷石粉1960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防治措施包括: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采取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经熟化稳定后,定期交由周边农户作为液态农肥使用,不外排。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矿、选矿工序及堆场降尘。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并在车间内设置喷雾装置。③噪声的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措施。④固废控制措施: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污泥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磁选杂质可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