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采购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吴盟轶
项目名称:**** 关于318大本营青少年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公示内容:
流标公示:
各响应人:
**** 关于318大本营青少年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于2026年9月1日进行,本次共有4家供应商参与。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结果如下:
1、****集团有限公司,(1)供应商响应函报价为314588元,报价清单报价为325707元,报价不唯一。 不满足第五章 评审办法-表5-1 初步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报价唯一要求。 (2)供应报价清单与******公司报价清单完全一致。 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通则3.22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第五章 评审办法(五)之规定对该供应商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视为无效响应。
2、******公司,(1)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报价页面、报价清单页面)未签字盖章。 不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通则3.1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及内容要求。 (2)供应商未按询比公告7.4特别说明单独提供一份EXCEL版清单报价表,视为无效响应。
3、******公司,(1)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报价页面、报价清单页面)未签字盖章。 不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通则3.1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及内容要求。(2)供应商未按询比公告7.4特别说明单独提供一份EXCEL版清单报价表。 (3)供应报价清单与****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清单完全一致。 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通则3.22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第五章 评审办法(五)之规定对该供应商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视为无效响应。
有效响应人不足三家,宣布流标。
公示期为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投诉受理人及电话:159****0991。
采 购 人: ****;
地 址:**省**市**区皇茶大道下段274号;
邮 编: 625000 ;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73****0667;
代理机构:****;
地 址:**市雨**北环东路306号附1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
电 话:159****0991;
2026年9月2日
公示期:2026-09-03 18:00:00 ~ 2026-09-04 18:00:00
联系人:吴盟轶
联系电话:159****0991
电子邮箱:
中标候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