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电源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应招标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进行变更补充。
原资格条件:
包件1-4: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它组织,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产品须提供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系统》(YDT1058-2015)标准出具的近五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产品须具有2023年以来的销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
变更为:
包件2: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它组织,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产品须提供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系统》(YDT1058-2015)标准出具的近五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产品须具有2023年以来的销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3****通信段管内常用高频开关电源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
(6)标人应提供所投设备能够接入既有电源及设备房屋环境监控系统的承诺函。
包件1、3、4: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它组织,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产品须提供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系统》(YDT1058-2015)标准出具的近五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产品须具有2023年以来的销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
(6)标人应提供所投设备能够接入既有电源及设备房屋环境监控系统的承诺函。
****通信段电源实训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包件2)物资明细表中备注栏增加“含12V100AH铅酸蓄电池8块”,“2.1高频开关电源设备”新增“****通信段管内既有设备,提供满足型号、不同厂家3套高频开关电源。”
报名截止变更为2026年9月8日17时30分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9月24日8时30分地点为****(**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一开标室)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
****公司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