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坝陵化工园综合开发暨智慧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处理厂加药间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编号:****)
提问1:一、关于采购范围(供货范围)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附件3.3)共列设备30项,仅包含葡萄糖、PAC、PAM、NaClO四大加药系统及其自控软件开发,未包含NaOH、FeSO、HSO、HO等芬顿药剂投加系统设备。
(二)但《技术规范》第三节“1.1 供货范围”载明:“本次加药系统供货范围包括加药间内的PAC、PAM、葡萄糖、NaOH、FeSO、HSO、HO、NaClO等加药系统的上料、制备、储存及投加系统的所有设备材料及至各投加点的管道及阀门(设备间范围1m内)”;同时,“8.15 加药间”一节明确该加药间功能包括“芬顿处理系统药剂(NaOH、FeSO、HSO及HO)的投配和投加设施”,主要工程内容亦包含“NaOH投加间、FeSO投加间、HSO投加间及HO投加间”。
澄清为:以采购清单为准,NaOH、FeSO4、H2SO4、H2O2四个芬顿药剂投加系统不在本标段采购范围。
提问2:二、关于主要设备数量的疑问答复
(一)《技术规范》“8.15 加药间—主要设备”载明:“投加PAC隔膜式计量泵2台,1用1备,单台流量Q=250L/h,扬程H=0.4MPa,功率Pe=1.1kW”;“投加PAM加药螺杆泵2台,1用1备,单台流量Q=150L/h,扬程H=0.4MPa,功率Pe=0.75kW”。
(二)但第三章“采购清单”(附件3.3)第7项“隔膜计量泵(投加PAC)”数量为3台(备注“两用一备”),第14项“加药螺杆泵(投加PAM)”数量为3台。
澄清为:以采购清单为准,各3台。
提问3:三、关于设计参数表述的疑问答复
(一)《技术规范》“8.15 加药间—设计参数”载明:“碳源(乙酸钠)储存量:7天;混凝剂(成品三氯化铁溶液)储存量:7天”。
(二)但同节前述内容明确加药间功能为“碳源(葡萄糖)、混凝剂(PAC)、助凝剂(PAM)、消毒剂(成品NaClO溶液)”的投配和投加设施,其下“主要设备”亦按“投加葡萄糖”“投加PAC”“投加PAM”表述,与前述“乙酸钠”“成品三氯化铁溶液”表述不一致。
澄清为:本次碳源介质为“葡萄糖”,混凝剂介质“PAC”,相应存储量(7天)的计算口径,根据设计投加量及处理水量复核,且储罐容积不得小于本次采购清单列明容积。
提问4:四、关于质保期起算时间的疑问答复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质保期为“24个月,自业主颁发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所载竣工日期起算”。
(二)《技术规范》第二节“通用条款”及“8.4 质保、售后及备品备件”相关表述为质保期“****处理厂整体验收合格或试运行合格之日起计算”。
澄清为: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质保期为24个月,自业主颁发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所载竣工日期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