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炉脱硝系统增容改造

审批
河南-郑州-巩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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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03

项目名称 1、2号炉脱硝系统增容改造
建设地点 **省**市**市站街镇胡坡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41871.9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沈洪波
联系人 任庆昌 联系电话 176****6839
项目投资(万元) 955.0036 环保投资(万元) 955.003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1、2号机组装机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高效机组,单台锅炉配套1套SCR脱硝反应器,反应器本体采用3 1预留,四层结构设计,现仅投运3层催化剂,第四层备用层为空置状态,从未装填催化剂;反应器催化剂模块标准排布规格 12列 ×13行。本次改造在每台炉预留层新增加一层催化剂,体积为2×266.4立方米,本技改无新增土建工程,不新增建筑面积,不新征土地,全部依托厂区现有SCR反应器壳体及配套公辅设施实施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为脱硝设施提质改造,无新增废气。采取新增一层SCR脱硝催化剂措施后通过提高脱硝系统处理效率,降低烟气中NOx排放浓度;烟气依托现有脱硝、脱硫、除尘系统处理后,经现有烟囱排放至高空。
固废 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阶段不立即产生危废,待催化剂达到使用寿命后产生废脱硝催化剂按危险废物规范,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承诺:**** 沈洪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沈洪波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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