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均安镇环**路李小龙乐园侧地块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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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1-124********266776A-****0810-00000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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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均安镇环**路李小龙乐园侧地块项目施工
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均安镇环**路李小龙乐园侧地块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9月0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内容:
1、因系统原因数据导入异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无须勾选关联发包人材料。本项目不涉及发包人材料。为避免投标人投标文件因关联发包人材料出现异常,现对**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工程量清单及COS文件更新上传,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等)未作修改,具体以本答疑澄清及**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最新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COS文件为准。
2、因系统固化原因,本次答疑澄清的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方式递交的以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7条款(即与原10.27条款一致,未作修改)要求为准。本项目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信用承诺制”情形未作调整。
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102号 |
地址:**市顺****社区通智路1号铁投智荟楼1001室 |
| 联系人:贝工 |
联系人:周工 |
| 联系方式:0757-****2809 |
联系方式:0757-****8717 |
| 日期:2026年09月03日 |
日期:2026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