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刘桥镇火神庙村淮蚌高铁沿线水井还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烈**路200号、二堤口南
成交金额:433732.2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刘桥镇火神庙村淮蚌高铁沿线水井还建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包括**机井(36m深,井管内直径0.4m)(共计3眼),**机井配套设备及安装工程、输配电工程、低压灌溉管道(火神庙)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等。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影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43724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 A 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下向****提出投诉,电话:173****6600。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刘桥镇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73****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36****广场3栋361
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190****1196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90****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