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及《****自行采购管理办法(2026.8.1)》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书画楼展板开展更换采购工作,现对书画楼展板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书画楼展板制作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
(三)项目实施地点:**省**市宽**光复北路5号****书画楼
(四)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27000元(含税全包价,包含展板制作、加工、运输、现场安装、旧物料拆除清运、税费等全部费用,报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资金来源:院内财政预算资金。
(六)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展板加工制作、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为止,全部工作须于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
(七)采购依据:本项目货物类采购属于院内自行采购范畴,预算金额1万元(含)至10万元,按院内制度发布官网询价公告,公示3个自然日,内审小组现场**,最低价成交。
二、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次需采购L形展托,规格为10米(如图例,以实地踏查测量为准),采购数量3套,产品要求腿部之间带花格,整体采用阻燃材料制作,表面烤漆,报价包含送货、安装及税费;PVC覆晶板,规格为10米,采购数量3套。展板质保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三、参与询价单位资质条件(全部满足方可参与询价)
(一)主体资质: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经营信用:企业近三年无行政处罚、失信、违法违规等不良从业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三)业绩要求:具备博物馆项目或类似加工项目服务经验,可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佐证。
(四)履约保障:能够独立完成材料选型、样品制作、加工生产、运输、现场拆除安装、垃圾清运等全部工作,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四、询价公告公示及文件递交安排加急标书代写
(一)公告公示期限: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6日(共计3个自然日,在****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9:00(**时间),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三)文件递交地址:****北四门收发室,收件人:安超蕊加急标书代写
(四)报价文件组成(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封装):①填写完整的询价报价函、分项报价明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报价需附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有效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无不良从业记录书面承诺函。
五、评审成交规则
(一)接收报价文件截止后,****小组于2026年9月8日9:00(**时间)后至9月9日统一现场**、内部审核评审。加急标书代写
(二)评审标准:在全部供应商资质、服务条件均满足本公告全部要求前提下,采取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最低有效报价单位为本项目成交服务商。
(三)成交确认:评审完成后我院将对中选服务商进行电话回访核实项目服务能力,回访确认无误后,需求部门(展览策划部)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询价不收取文件工本费,所有参与单位自行承担报价材料编制、递送、现场勘察等全部费用。
(二)严禁供应商拆分项目、弄虚作假提供资质业绩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成交资格,列入我院不良**单位名单。
(三)成交服务商未按工期、材质、工艺标准交付,或发生资料泄密、私自留存文件等行为,需无偿整改并承担全部损失。
(四)所有参与服务商与我院内审、采购经办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安超蕊 办公电话:150****3401
(二)联系地址:**市宽**光复北路5号****展览策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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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
附件:****询价函(参与询价单位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