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运行情况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
| ****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09-04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无文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4日我局拟对****《黄****中心禽类屠宰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集团有限公司《歙****基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151 ****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065
通讯地址:**市**区**路3号 邮 编:24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黄****中心禽类屠宰项目 | **市**区奕棋镇环**路以西(查塘村) | **** | **中环徽创****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利用黄****中心项目在建厂房约6372平方米(占地面积约4529平方米),布置3条家禽屠宰线,设置待宰区、冷冻库,配套建设供热等辅助设施及相关环保设施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年屠宰1200万只家禽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工程养护废水、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基坑排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不在工程区域食宿,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临时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就近纳入当地污水管网后进一步处理。施工废水收集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先进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在其四周设置临时隔声屏,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期禁止在午休、夜间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管理:施工开挖土方回填之后剩余的部分用于厂区内绿化和垫高,在厂区内平衡,无弃土产生;废包装材料外售**化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1中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氨和硫化氢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1#车间1层待宰区(含粪便暂存间)废气封闭收集,待宰区废气经封闭收集后通过植物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1#车间1层屠宰车间废气采用封闭收集,屠宰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植物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通过22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站房及各池体、污泥间废气通过封闭收集后通过植物喷淋+生物除臭(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消毒、除臭。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全厂雨污分流、应急导流管网系统的畅通。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市第一水质净化厂接管限值;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锅炉废水及初期****处理站(处理规模:220m3/d,处理工艺:格栅+隔油沉淀+曝气调节+溶气气浮+水解酸化+A/O(接触氧化)+消毒)处理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2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市第一水质净化厂接管限值要求后连同经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第一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废次氯酸钠包装桶、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在线监测废液、在线监测试剂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待宰区、屠宰区、危废间、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管线埋设等区域。运营期正常状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进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件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
| 2 | 歙****基地建设项目 | **市**郑村镇歙黟公路东侧 | ******集团有限公司 | **中环徽创****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6537.6m2,包括:屠宰综合加工车间、综合楼、设备房、洗车房、污水处理及无害化、肉制品加工车间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屠宰猪30万头及年加工960吨肉制品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等。本项目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不在工程区域食宿,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采取吸粪车排入就近污水管网,避免施工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施工废水收集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先进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在其四周设置临时隔声屏,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期禁止在午休、夜间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管理:施工开挖土方回填之后剩余的部分用于厂区内绿化和垫高,在厂区内平衡,无弃土产生;废包装材料外售**化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1中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氨和硫化氢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项目待宰圈区域(包括胃容物暂存间、急宰间等)废气经过车间封闭负压收集(每小时换气8次),废气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生物除臭塔”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屠宰间废气经封闭负压收集(每小时换气8次),废气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生物除臭塔”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脱泥间机落泥间废气通过封闭负压收集(每小时换气8次),废气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生物除臭塔”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消毒、除臭。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全厂雨污分流、应急导流管网系统的畅通。运营期生产废水(屠宰废水、肉制品加工废水、车辆消毒及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锅炉软水制备浓水)和初****处理站处理(工艺:预处理(格栅+隔油沉淀+调节+气浮)+厌氧处理(水解酸化)+好氧处理(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深度处理(消毒),规模:1000m3/d,TW00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TW002),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汇合并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表2单位产品基准****处理厂接管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次氯酸钠包装桶、检疫废物、污水在线废液、在线监测试剂包装物、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待宰圈、屠宰间、危废间、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运营期正常状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进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件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