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83MA4WF0AGXT | 建设单位法人:陈杰聪 |
| 陈杰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大山江街道下岭圩长山垌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2-制鞋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953-C1953-塑料鞋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大山江街道下岭圩长山垌 |
| 经度:110.794310 纬度: 21.44856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1-13 |
| 吴环建〔202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83MA4WF0AGX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800MA53T13E3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1322MA****266T,****0101MA9W2AGW4H | 竣工时间:2026-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1456 |
| 你公司位于**市大山江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0度47分39.820秒,北纬21度26分55.450秒)。项目占地面积10168.81平方米,主要年产200万双EVA塑料鞋、100万双PVC塑料鞋,主要原料包括EVA粒、色料、PVC、对苯二甲酸二辛酯、钛白粉、PVC鞋脱模剂、EVA鞋脱模剂、柠檬酸三丁酯等,主要生产工序为“投料一搅拌注塑成型/发泡成型脱模成品”。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0万元,占总投资4%。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万双EVA塑料鞋、100万双PVC塑料鞋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万双EVA塑料鞋、100万双PVC塑料鞋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投料一搅拌注塑成型/发泡成型脱模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投料一搅拌注塑成型/发泡成型脱模成品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2号EVA鞋、PVC鞋生产楼废气采用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到“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要求,NMHC、TVOC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的较严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CO、苯、甲苯排放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3号和7号装配车间搅拌粉尘、4号和6号PVC鞋生产车间生产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到“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总VOCs排放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要求;NMHC、TVOC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一2022)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苯、甲苯排放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储罐为平顶储罐,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处NMHC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CO、苯、甲苯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处理厂。 噪声: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拟选用性能好、噪声低的环保型机械设备,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在良好工况下作业。采用标准隔声门窗,车间内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对噪声源进行屏蔽、基础减振等,并通过厂内绿化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上述降噪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的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在厂区内设置1个2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专门用于临时贮存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EVA边角料和次品鞋、废布袋粉尘、废****公司综合利用,PVC边角料和次品鞋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油脂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脱模剂包装桶、水性胶粘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土壤、地下水: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配备必须的应急物资,并定期维护检查。原辅料储罐区设置围堰,并做重点防渗工作,在项目进出口处/下水道井盖处堆放消防沙袋,设事故应急池。加强员工管理,对废气收集排放系统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强化安全意识。危废储存场地硬底化,设置漫坡围堰,储存场地选择室内或设置遮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设计和建设,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做好转移记录。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2 | 0 | 0 | 0 | 0.052 | 0.052 | |
| 0 | 0.091 | 0 | 0 | 0 | 0.091 | 0.091 | |
| 0 | 0.0094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2416 | 0 | 0 | 0 | 12416 | 1241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82 | 0 | 0 | 0 | 0.048 | 0.048 | / |
| 0 | 0.999 | 0 | 0 | 0 | 0.999 | 0.999 | / |
| 1 | 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较严值 | 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 对处理后的废水采样监测 |
| 1 | 2号EVA鞋、PVC鞋生产楼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 | 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7-2010)表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NMHC、TVOC参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CO、苯、甲苯参照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 | 对处理后的废气采样检测 | |
| 2 | 3号装配车间、4号PVC鞋生产车间、6号生产车间和7号仓库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 | 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7-2010)表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NMHC、TVOC参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限值;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苯、甲苯参照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 | 对处理后的废气进行采样监测 |
| 1 | 建筑隔声,减振、设备选型时考虑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建筑隔声,减振、设备选型时考虑低噪声设备 | 对厂界噪声采样监测 |
| 1 | 本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在厂区内设置1个2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专门用于临时贮存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EVA边角料和次品鞋、废布袋粉尘、废****公司综合利用,PVC边角料和次品鞋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油脂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脱模剂包装桶、水性胶粘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废包装材料、EVA边角料和次品鞋、废布袋粉尘、废****公司综合利用,PVC边角料和次品鞋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油脂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脱模剂包装桶、水性胶粘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配备必须的应急物资,并定期维护检查。原辅料储罐区设置围堰,并做重点防渗工作,在项目进出口处/下水道井盖处堆放消防沙袋,设事故应急池。加强员工管理,对废气收集排放系统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强化安全意识。危废储存场地硬底化,设置漫坡围堰,储存场地选择室内或设置遮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设计和建设,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做好转移记录。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 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在柠檬酸三丁酯、对苯二甲酸二辛酯储罐区处建设了10m*6m*0.3m的围堰和占地面积400平方米,深度约为3.5米的应急池,实际可容纳1400立方米的事故废水,大于报告及批复要求设立的972立方米容积,配备应急泵和柴油发电机,属于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增强的。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