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污水处理厂设施升级项目(更换生物质锅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受理,并于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不同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决定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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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全文链接) |
| 1 | ****处理厂设施升级项目(更换生物质锅炉) | 沾****处理厂院内 | ****林业局有限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原有一台电锅炉,因运行年限较长,地区寒冷导致冬季供暖不稳定,因此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一台1.75MW燃生物质热水锅炉用于厂区供热(含办公楼、污水处理间)。 该项目总投资28.85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环保投资比例20.79%。 | 施工期: 大气污染物及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地面进行硬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苫盖,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停止施工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的原有设备,交由从事再生**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袋装后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对外随意排放,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锅炉除渣过程在锅炉房内完成,并配合洒水降尘措施,锅炉灰渣暂存在锅炉房内的灰渣区,锅炉灰渣粉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生物质燃料采用编织袋密封保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水环境保护措施: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排污水用于冲渣、锅炉房降尘,不外排。其余排污水和软化水排污水用于灰渣降尘。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装设减振垫,风机进、出风口装设消声器,再通过房屋隔声等措施,可限制噪声向外传播。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灰渣、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炉渣产生清理后直接装袋,暂存于灰渣间;废布袋由厂家检修后直接带走;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使用专用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场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无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