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公告涉及图片、参考明细表仅供参考。****(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标的为活体苗木,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转让方对该标的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本次转让过程中如苗木的规格、品种、质量、数量发生变化的,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2、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戴女士 电话:158****7799 3、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区柴登约1039株果树,位于**市**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具体品种参考规格如下:蟠桃树苗(3-4公分以上)50株;蜜桃树苗(3-4公分以上)50株;瑞阳(地径5cm以上,高度2m以上)347株;瑞雪(地径3cm以上,高度2m以上)336株;秦脆(地径2-3CM以上,高度2m以上)132株;维纳斯黄金(地径2-3cm以上,高度2m以上)124株。以上数据仅为勘验参考,实际交付数量、品种、规格以受让方勘验时确认的现场状况为准。 4、本次转让标的物交接后,受让方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再种植、销售、加工或其他任何用途,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转让苗木由受让方自行起挖、捆扎、装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起挖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以及与苗木起运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受让方在装运完毕后,须将现场清理干净。在清运过程中,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场地管理规定,若因清运等行为造成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交易中心无关。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方报****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