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做好**高原牦牛(**牦牛)出栏牦牛适度补饲技术示范推广工作,现就项目牦牛适度补饲饲料物资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牦牛适度补饲饲料物资采购
2.采购单位:****(县乡村**局)
3.实施单位:久****服务中心
4.资金来源:省级统筹下达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本项目采购补饲饲料共计 34.5 吨,单价预算 3500 元 / 吨,项目总预算 120750 元,为本项目最高限价,报价超出该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政策依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农财〔2026〕75 号)、《**省农业产业发展和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3〕1266号)及局“三重一大”会议决议。
6.供货地点:**县指定****基地及示范牧户点位。
7.供货要求: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物资供货、交付,配合完成物资验收、入库登记。
本次采购牦牛适度补饲饲料物资,专项用于****基地及示范牧户开展出栏牦牛适度补饲技术试验示范,降低牦牛养殖成本,提升养殖效益,不得挪作其他用途。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提供合格饲料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饲料产品质量标准。
备注:具体规格、技术参数、数量详见询价文件(物资需求清单)。报价包含货物本身、包装、运输、装卸、税费等交付到指定地点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饲料生产或销售,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具备饲料供货及高原地区运输配送能力,能够按期完成供货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1.报价函(含总报价、分项报价明细);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饲料产品质量相关证明材料;
6.供货实施方案(供货周期、运输保障、质量保障、售后服务);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报价文件一式叁份,密封包装,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密封章。
1.公告时间:2026年9月3日—2026 年9月9日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17:00(**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3.递交地点:久****服务中心办公室
4.询价评审:****小组,按照局“三重一大”决议,综合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报价、售后服务择优确定供货单位,并非单纯最低价中标。
1.供应商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到货后采购方组织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
2.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3.成交结果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供货,配合做好物资入库、发放台账、影像资料收集,完整移交全套资料,主动接受财政、纪检、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5.本公告由****(县乡村**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陈子久
联系电话:139****9804_
地 址:久****服务中心
****(县乡村**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