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宾区5个农用地土壤污染源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兴宾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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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5个农用地土壤污染源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9-0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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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批**宾区5个农用地土壤污染源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降低**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风险,减少重金属排放、减轻重金属污染、恢复区域生态、改善人居环境和缓解社会矛盾。同意建设**区5个农用地土壤污染源整治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陶邓镇、良塘镇和高**。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防渗改造工程:对**区韦里村1号堆存区、九合村1号堆存区所在区域的废弃矿坑进行防渗改造,其中韦里村1号堆存区防渗区底部面积约3384㎡,九合村1号堆存区防渗区底部面积约27807.6㎡。防渗改造包括底部和边坡整形、边坡素喷混凝土、裂隙及溶洞封堵、防渗系统构建、地下水和渗滤液等导排系统、截排水等工程。

2.固废清挖转运工程:将韦里村2~3号遗留固废清挖至韦里村1号防渗改造点进行集中风险管控;九合村2号~5号、来国村、奇峰村等污染源遗留固废和底泥全部清挖并转运至九合村1号防渗改造点进行集中风险管控;翁尧村2处遗留废渣全部转移至二塘振强防渗改造点集中管控。遗留固废清挖转运量26.02万m3,底泥清挖转运量2300.71m3(干化后)。

3.废水处理工程:将**区韦里村、九合村等污染源遗留的矿坑废水抽出****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酸性废水处理量26810.5m3。

4.生态恢复工程:对**区各子项目的固废清挖区域、防渗改造点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及植被修复,生态恢复面积为 87091.48㎡。

5.地下水监测工程:针对重金属废渣集中管控区域的地下水污染,通过现有和**监测井在污染源管控情况下开展地下水长期监测,跟踪监测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在韦里村1号堆存区和九合村1号堆存区防渗改造点各**5口地下水监测井。

6.二次污染防治工程及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施工用水用电工程、临时道路工程、洗车平台建设工程、临时围墙(档)工程、信息公告牌、施工期自检监测等。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5693.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54.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8.49万元,基本预备费271.1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270.4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423.49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为15个月。

六、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设计、勘察、建筑工程、设备、监理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局关于**区5个农用地土壤污染源整治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说明。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来****改革局

2026年8月1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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