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6年8月,****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于2025年11月24日,委托****编制了《****年产8万吨锻压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6年2月12****生态环境局审批(编号:****),总投资3000万元,环评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锻压件8万吨(引导轮3.5万吨、驱动轮3.5万吨、油缸底0.5万吨、油缸杆头0.5万吨)。项目已完成了项目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0583MAELKOPL18001X。
项目分阶段建设。本阶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阶段”)年产锻压件5万吨(引导轮2万吨、驱动轮 2 万吨、油缸底0.5万吨、油缸杆头0.5万吨),年工作天数约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本阶段竣工工程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阶段竣工工程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
本阶段竣工工程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阶段竣工工程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桶。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