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周围住户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现对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区后官寨镇南佐村、司官寨村。
二、规划条件
用地面积:23.688亩(15792平方米)。
用地性质:文物古迹用地。
经济技术指标:考古科研用房用地:容积率≤0.5,建筑密度≤20%,绿地率≥20%,建筑限高9米;停车场用地:容积率≤0.2,建筑密度≤20%,绿地率≥15%,建筑限高6米。
三、规划方案
1、将原有一栋三层建筑(2138.7平方米)改造为文物库房与考古科研用房,在此基础上新增建设面积5189.79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1805.04平方米、地下一层3384.75平方米),方案指标为:容积率0.35,建筑密度19.27%,绿地率36.7%,建筑高度8.9米;
2、****停车场一处,总用地面积4588平方米,绿地面积806.2平方米,停车位100个(其中小汽车停车位95个,中型客车停车位5个),方案指标为:绿地率17.57%。
四、总平面图
详见附图。
现公开征求周围住户及单位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10日
受理股室:规划利用股
地点:**区南苑路10号(****204室)
联系电话:0934-****083
附:1.文物库房与考古科研用房
2.停车场
****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