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4- 26J6-FG2527
一、采购条件
****以公开询比方****公司项目所需的五金材料,****银行转账方式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公司)
2、采购范围:具体以采购清单为准
3、采购数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1 |
五金材料 |
详见附件清单 |
1批 |
4、交货时间:定标后4-7天内。
5、交货地点:**省**市**县安城镇顺发路9号。
6、质量要求:大厂/国标。
8、其他:
(1)所有需要发快递的货物选择顺丰/京东,需要发物流的首选德邦。
(2)本次付款条件到货验收通过后开具发票付全款,账期3-6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物资销售或加工相关业务。
2.具备本项目物资供货(加工)履约能力,所供产品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5.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经销商、代理商参与响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说明:
1.ISO 体系认证、生产厂家授权书不作为资格准入条件,供应商可自愿作为加分材料提供;
2.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不要求投标时提交,成交后供货时随货一并提供。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年09月07日14时00分(**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电子标服务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8日14时3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工具下载: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门户服务-下载中心-中国电建采购招标平台投标管家。
2、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
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响应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启。
5、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bid.****.cn)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联 系 人: 王牧晨
电 话: 199****4176
电子邮箱: ****497436@.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 系 人: 王牧晨
电 话: 199****4176
电子邮箱: ****497436@.com
九、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邮箱地址:****@powerchina-ne.com,电话:0531-****2202、****2317。
十、受限供应商
****集团****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及****《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相关规定。
2026年 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