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9-04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市古溪镇工业聚集区苏东路(**兴园路、西至彩通钢丝、南至星光发电地块、北至苏东路)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为响应政策文件提升铸造水**废气治理力度,根据《关于推动全省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工信装备〔2023〕403号)、《**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市铸造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等要求,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及厂房,利用现有中频炉、砂处理线,新增黏土砂全自动高紧实度造型生产线,对现有铸造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现有铸造生产线改造为高紧实度黏土砂自动化造型工艺,并改进全厂废气环保设施,建设铸造生产线和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因企业实际市场订单需求减少,本项目不新增产能,并根据目前实际订单需求对现有产能进行削减,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700吨飞轮体、600吨叶轮、800吨泵壳、400吨活塞气缸,合计2500吨。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8月27日至9月2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改建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古同港。
2.废气 改建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扒渣废气、投料粉尘、混砂粉尘、造型粉尘、模具修理粉尘、烤包废气、浇注烟尘、落砂粉尘、砂处理粉尘、割浇冒口烟粉尘、抛丸粉尘、打磨粉尘。投料粉尘、熔化扒渣废气、造型粉尘、浇注烟尘、落砂粉尘收集经旋风除尘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砂粉尘、砂处理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滤筒除尘器预处理后与割浇冒口烟粉尘、模具修理粉尘、打磨粉尘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烤包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未收集的逸散粉尘经洒水降尘进一步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改建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钢渣、废耐火材料、废模具、金属杂质、废砂、废砂轮、废钢丸、废砂纸、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集尘灰、废布袋、废滤筒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机油、废抹布及手套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