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600MB****356K/202609-00018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市年处理30万吨农作物秸秆高值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6-09-04 | 发布日期: | 2026-09-04 |
谯环表〔2026〕37号
关于《******市年处理30万吨农作物秸秆高值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你公司报来的《******市年处理30万吨农作物秸秆高值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市**区牛集镇蒋楼行政村孙小庄自然村,占地面积22799平方米,利用**市**区****公司提供的标准化厂房及附属构筑物进行建设**市年处理30万吨农作物秸秆高值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购置翻抛机、粉碎机、筛分机、造粒机、生物颗粒机、包装机等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安全、消防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万吨有机肥、1万吨生物有机肥、0.2万吨微生物菌剂、0.2万吨有机无机复混肥、0.2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1.5万吨生物质颗粒(块)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
根据**市****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做到“六不开工”和“六个百分百”,严防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区域TSP满足**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的限值要求。运营期:秸秆车间粉碎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发酵车间废气及生产车间干燥废气进入“水喷淋塔+稀硫酸溶液喷淋塔+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粉碎、筛分、混合搅拌、造粒、冷却、制粒(块)、包装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于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确保粉碎、筛分、混合搅拌、造粒、冷却、制粒(块)、包装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干燥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相关要求;有组织排放的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燃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氮氧化物满足《**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相关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2S、NH3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规模要求。
(三)分类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期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分流管网,雨水进入雨水管网,建设一个容积与该项目相匹配的初期雨水池。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及绿化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外运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PP棉滤芯、废反渗透膜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培养基灭菌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公司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检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气治理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五)项目投产前,须注册**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并上传**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须及时填写转运台账并录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安装雨水截流阀,防止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
(六)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排放噪声的设施设备,要尽量远离环境敏感区。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七)做好防火、防泄漏、防渗等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变更,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如发生涉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应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生产。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须在完善用地、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执法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分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