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农办发〔2026〕22号)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省下达我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250人的培育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粮油产能提升主题培育3期150人、“农业”+融合产业核心能力培育2期100人。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报名、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机构遴选数量
通过公开遴选择优确定具备职****学校、农技推广机构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3家,其中粮油产能提升主题培育3期150人遴选2家培训机构,“农业”+融合产业核心能力培育2期100人遴选1家培训机构。承接我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四、培训时间
2026年10月—12月(具体开班时间根据农时及机构申报的培训方案统筹安排)。
五、资质条件
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含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与培育主题相关的主营业务范围,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具有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完备教学设施设备,能满足培训需求;
4.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与培训主题相关的专兼职授课教师不少于3人;
5.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
6.具有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有稳定的后续培育指导团队,能指导和解决实际生产技术问题,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7.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应急管理等规章制度。接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8.培训机构应能开具财政、税务部门申领的正规票据;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予参加遴选:①三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②上年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③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④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违法行为的;⑤有诚信不良记录的。
六、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
1.遴选申请书(含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条件、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办学经验等);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培训资质证明(办学许可证等);
5.财务管理制度证明及企业征信证明(或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6.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含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实训安排、跟踪服务方案等);
7.****基地照片、教学设施设备清单、培训师资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8.往年培训经验与效果证明材料(如学员满意度、评价率等)。
七、遴选程序
1.在****官网发布遴选公告。
2.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培训机构。
3.在****官网公示遴选结果。
4.签订培训协议。
5.培训机构按培训规范和协议要求组织开展培训。
八、报名时间
1.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遴选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于2026年9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社会事业促进股,逾期不予受理。
2.培训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录不良信誉,三年内不得承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联系人:杜** 联系电话:138****9348
曹 广 联系电话:189****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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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