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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9547404 | 建设单位法人:蔡汉文 |
| 赵俊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 |
| 采油二厂**区域2025-2027年产能建设工程(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乡、毕店镇、东王集乡、大河屯镇境内 |
| 经度:113.153260 纬度: 32.6782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4 |
| 宛环审〔20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12-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206 |
| 28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95474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国****公司****公司****中心 |
| ****1300MA461E804G |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公司****公司****中心 |
| ****1300MA461E804G | 竣工时间:2026-03-05 |
| 2026-03-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04 |
| 2026-08-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共部署采油井72口、注水井8口、注聚井3口,新增产能原油5.628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一阶段新钻采油井19口,新增产能原油1.48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钻井工程、井下作业、地面工程三部分的实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包括采油、注水、注聚、井下作业(包括维护作业和措施作业)、调剖、油气集输及处理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钻井工程、井下作业、地面工程三部分的实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包括采油、注水、注聚、井下作业(包括维护作业和措施作业)、调剖、油气集输及处理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生态恢复措施。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破坏及干扰区域落实植被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2.严格水环境保护措施。钻井废水经固液分离后循环使用,剩余部分拉运至**净化站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进入联合站采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酸化压裂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净化站经初步处理后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回注地层,不外排;试压废水采用罐车运至现有钻井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厕所,不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加强施工管理、控制作业面积、定期洒水、临时土堆和建筑材料遮盖、围挡、大风天气禁止作业等措施降低施工废气影响。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在敏感点近距离处施工设置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路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钻井废弃泥浆及钻井岩屑用罐车运至**净化站,固液分离后,固体部分制备铺路基土用于铺垫井场综合利用;废弃防渗膜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油田开发调剖回注,剩余部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落地油、废机油集中收集后进入原油集输系统**化利用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产生钻井固废(钻井泥浆、钻井岩屑)暂存至收集罐,钻井泥浆重复利用,剩余废弃泥浆及岩屑沉降分离废水**化利用(配置堵水调剖剂),不外排;试压废水进入稠油联合站和王集1#集油站集输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开发回注,不外排;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结束后外委******公司合规处置,不外排;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钻井井场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项目实际建设中产生钻井固废(钻井泥浆、钻井岩屑)暂存至收集罐,钻井泥浆重复利用,剩余废弃泥浆及岩屑沉降分离废水**化利用(配置堵水调剖剂),钻井岩屑收集后委托******化利用。钻井期间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公司处置,含油防渗膜、废机油(桶)等危险固废委托**丰达****公司处置;钻井时期生活垃圾由******公司合规处置;采油污水依托稠油联合站、王集1#集油站进行处理,达标后用于开发回注或回用于锅炉;气浮浮渣****油田调剖,采油二厂2025年浮渣调剖67井次,浮渣调剖用量3058吨,其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油泥砂转运点,委托****公司和**富成睿****公司安全处置;落地油回收至集输系统**化利用;废弃防渗膜集中收集后委托****公司和**富成睿****公司处置;生活垃圾运营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合规处置。施工期和运营期均选用了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其余与环评均一致。 |
| 钻井固废处置方式变化,均合理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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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集1#集油站、稠油联合站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 | (1)油田采出水:****油田采出水通过管道输送至王集1#集油站、稠油联合站进行油水分离,分离出的原油作为商品原油外输,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开发回注,不外排。 (2)井下作业废水:本工程新钻井19口,目前未开展修井作业。后续若产生井下作业废水,经收集后用罐车拉运至稠油联合站、王集1#集油站采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开发回注,不外排。 | 根据2026年3月采油二厂注水净化过滤罐出口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汇总表见附件16),悬浮固体含量2.60~15.40mg/L,含油量0.92~3.09mg/L,悬浮物颗粒直径中值0.43~1.32μm,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Ⅳ级水质标准。 |
| 1 | 在原油集输过程中,采用密闭集输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及油的排放量。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附件2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企业排放建议值、《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 在原油集输过程中,采用密闭集输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及油的排放量。 | 本工程验收监测期间井场场界外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0.91mg/m3,井场非甲烷总烃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附件2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中其他企业排放建议值(≤2mg/m3)的相关要求。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0.19mg/m3,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限值(≤2mg/m3)要求。硫化氢监测均未检出,井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0.06mg/m3)的要求,敏感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0.01mg/m3)相关要求。 |
| 1 | 选用的均为低噪声的抽油机,日常定时保养设备,避免了设备转动部件在无润滑条件下运转产生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环境噪声限值2类 | 选用的均为低噪声的抽油机,日常定时保养设备,避免了设备转动部件在无润滑条件下运转产生噪声 | 监测结果显示:本工程中楼8-1H和王329井场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值范围为50~58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值范围为40~47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夜间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朱洼村的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值范围为46~52 dB(A),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值范围为38~43 dB(A),王大堰村的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值范围为49~53 dB(A),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值范围为45~47 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环境噪声限值2类功能区限值。 |
| 1 | 正常情况下,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废弃钻井泥浆和生活污水,以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采油污水、固体废物和集输管线均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但在事故状态下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 | 建设单位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 1248-2022要求,制定了地下水监测计划,并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对项目区域地下水质量进行监控,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油田****中心2026年上半年地下水例行监测数据。根据监测结果,采油二厂2026年上半年地下水中,石油类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分站场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铁、锰、铝、氟化物、硝酸盐氮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其它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本工程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超标原因可能为部分地区的地下水指标背景值较高,周边生活污水、畜禽养殖业和农业活动等人为因素也有所影响,样品虽然有个别指标超标,****油田生产涉及的特征污染物。根据对该区地质条件的分析,多为背景影响,少量指标为生活污染所导致。 |
| 1 | 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钻井废弃泥浆及钻井岩屑用罐车运至**净化站,固液分离后,固体部分制备铺路基土用于铺垫井场综合利用;废弃防渗膜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油田开发调剖回注,剩余部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落地油、废机油集中收集后进入原油集输系统**化利用不外排。 | 根据现场调查,对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及岩屑实现不落地,钻井泥浆重复利用,剩余废弃泥浆及岩屑沉降分离废水**化利用(配置堵水调剖剂);岩屑外委****进行无害化处置;井下作业时按照“铺设作业,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落地油全部回收,回收率100%;钻井期间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公司处置;废机油桶、油泥砂、含油防渗膜等危废经收集后委托**丰达****公司定期进行转运及处置;钻井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公司合规处置。总之,建设期间产生的固废全部妥善安全处置,未对环境造成影响。据调查,项目运营期井下作业带罐操作,油泥砂全部回收,产生的浮渣经压滤脱水后用于调剖,剩余部分含油污泥委托****公司和**富成睿****公司进行安全处置;井下作业期间产生的含油防渗膜也全部交由****公司和**富成睿****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1 | 落实生态恢复措施。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破坏及干扰区域落实植被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 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占地未对当地土地利用格局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按环评要求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迹地平整,迹地内农田与野生植被已恢复;管沟及时回填,基本恢复到原有紧实度。井场周围植被长势良好,基本恢复了地表植被原貌,且与周边未进行产能开发建设区域的自然生态植被对照,无论种类、覆盖度均未有显著差异。本工程运营期油气集输采用密闭式管道输送。井下作业期间按照“铺设作业,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落地油全部回收,回收率100%。制定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日常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检查工作,对井场周边进行了原地貌恢复,未对周边生态造成明显影响。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施工期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组织施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巡查,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针对油田开发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采油二厂在工艺设计、设备选型、施工监督管理等各环节方面都采取了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有《****公司采油二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7月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411328-2026-019-M),规定了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对策。施工时在井口安装了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未发生环境风险事件。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项目各站场及各基层采油队工作纪律都比较严明,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外来人员进入站场都必须经上级部门批准,且应进行详细登记记录,站场及外输管线都制定了巡检制度,有专人对各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 项目自运营以来,尚未发生过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火灾、爆炸及管线泄漏等风险事故,说明建设单位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较为有效的。 |
| 运营期采出液油气处理工程主要依托稠油联合站、王集1#集油站油水处理设施油气处理和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开发回注,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为滚动开发,新增产量接替老区产能递减的部分,因此现有工程原油处理设施可满足本工程新增产能的处理需求;根据调查,采油二厂2025年实际注水量为7052m3/d,锅炉回用量为1237m3/d。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可满足本工程新增产能污水处理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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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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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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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生态恢复措施。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破坏及干扰区域落实植被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占地未对当地土地利用格局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按环评要求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迹地平整,迹地内农田与野生植被已恢复;管沟及时回填,基本恢复到原有紧实度。井场周围植被长势良好,基本恢复了地表植被原貌,且与周边未进行产能开发建设区域的自然生态植被对照,无论种类、覆盖度均未有显著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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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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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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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