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龙游县公安局龙游北片警务服务基础配套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审批
浙江-衢州-龙游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信息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9-04

发布单位:

****分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文件编号:

关于拟对******北片警务服务基础配套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北片警务服务基础配套工程

**县塔石镇集镇内

****

**北片警务服务基础配套工程****中心卫生院东侧,**四**侧。总用地面积9467平方米,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5509.52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3957.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58.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17.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83平方米,本次项目**1#楼(业务保障用房)、2#楼(后勤保障用房)、门卫。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1、废气:配备移动洒水设备,围墙喷淋系统,临时堆场采用围蔽和彩条布覆盖,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2、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作业管理;加强设备维护,安装消音装置和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来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土石方回用于场地内的平整及地基填埋;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施工范围控制在用地红线内,不新增临时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937

通讯地址:**县东华街道伯珍路18****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