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养殖主体:
按照****《关于印发〈2026年**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农发〔2026〕91号)要求,2026年计划遴选1家养殖主体作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养****基地。现面向全**区公开****基地,欢迎符合条件的养殖主体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
2.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家禽存栏规模需高于300头、200头、100头、500只、10000羽。
3.养殖场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养殖用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具有土地使用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土地备案等合法用地手续。具有合法完整环评手续。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养殖场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两年内经营正常,无违反相关规定或受到通报、处理等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完善投入品管理制度,严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规范,做到记录完整准确、全程可追溯。
5.熟悉畜种相关养殖技术,有适合场地进行技术展示与观摩。
6.愿意承担示范任务,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基地各项政策规定。
7.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专人负责资料归集,可完成示范技术课件制作、录像采编等工作,能够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技术档案。
三、申报资料
1.相关材料。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信息、征信报告、养殖场相关制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产记录、投入品购入品记录、环评手续等文件复印件。
2.有关要求。申报主体必须对申报项目资料真实性负责,****基地建设任务,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评选程序
1.资料初审。区****服务中心对参选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2.现场评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组织评审工作组进行****基地建设主体,示范基地负责人通过现场情况解说****基地情况并接受提问,评审工作组根据提交的证明资料现场查阅、评估,择优选定。
3.签订协议。按照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基地建设协议书。
五、有关要求
申报主体于2026年9月2日至9月8日期间,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服务中心614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
联系电话:0955-****827
附件:2026年**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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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