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改投审〔2026〕119号
关于**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司:
《关于请求审批**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逐****中心镇“停车难、停车乱、充电缺”问题,通过科学提高市政公共**的效益,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助力**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华湖镇、东陇镇、神泉镇、隆江镇和**县临港产业园。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范围为**县**镇、华湖镇、东陇镇、神泉镇、隆江镇和**县临港产业园6个镇(园)公共区域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停车建设或改造,建设智慧停车平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覆盖区域范围内停车泊位数总计6609个,其中路内停车泊位6334个,路外停车场停车泊位275个;包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停车泊位1200个。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含**镇、华湖镇公共区域约3529个停车泊位和446个充电桩的基础开挖、综合布线、立杆建设、设备采购与安装、系统调试,建设新能源汽****运营中心建设等,二期建设内容包含隆江镇、神泉镇、东陇镇、临港产业园公共区域约3080个停车泊位和754个充电桩的基础开挖、综合布线、立杆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调试等工作。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8968.74万元,其中:**工程费5657.71万元、设备购置费10753.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55万元、预备费90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2024年度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银行融资,不足部分由企业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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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财政局、****建设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估算总投资18968.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57.71万元、勘察费91.9万元、设计费337.55万元、监理费281.06万元、其他费用1655元、基本预备费用,903万元。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及《**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核准该项目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