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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宏路街道东坪村街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宏函〔2026〕1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人居环境,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宏路街道东坪村街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宏路街道东坪村。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后阁路A线(324国道-二技校东侧现状道路)进行白改黑,全长445.81米,宽度为3.5米~5.5米;对安置区南侧道路B线(324国道-现状村主干道)进行白改黑,全长123米,宽度为3.5米~5.5米;对安置区南侧道路C线(324国道-现状村道)进行白改黑,全长93.6米,宽度为2.5米~5.5米;对东坪村内8条巷道进行提升改造,加铺沥青面层,全长258.3米,宽度为3.5米~4米。零星土路硬化,设置标志标线等。后阁路建设污水管道,总长206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400。对大斜沿街公园内现状渠道进行埋设雨水管,总长52米,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为DN2200;对大斜休闲公园改造等;****广场重新铺装。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19.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7.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49万元,基本预备费15.12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50万元外,剩余资金由你街道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改革局
2026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