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水厂规模化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水厂规模化供水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地点:**市**县南圩镇,项目水厂、水源地泵房及高位水池****社区西侧,水厂、水源地泵房及高位水池地理坐标分别为:东经107°34′2.378″,北纬23°10′6.446″;东经107°34′2.049″,北纬23°10′1.348″;东经107°34′8.750″,北纬23°10′5.379″。
建设内容及规模:****水厂规模化供水工程新增永久占地面积1298m2,水****社区杨湾水厂水源地,南圩镇集中连片供水,设计供水人口为39113人,设计最大供水规模为3971m3/d(144.94万m3/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去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办公地址进行查阅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县**镇**大道71号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1****3750
评价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5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53****0435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5km****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