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名称: | 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区双浦镇周浦街34号2048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71-****6811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层 联系人:王翌明 电话:137****7779 | |||||
| 标段(包)名称: | 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室外附属市政景观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44****1001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单个工程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或直接发包备案资料)、②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等)、④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与其他施工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须提供该业绩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提供的证明材料至少其中一份材料能反映业绩金额;所有复制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上述①②③④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体现业绩金额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投标人与其他施工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须体现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金额符合上述业绩规模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应以/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5)①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双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载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每个成员方承担的实质性履约工作占比均不得低于30%,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均须具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规定的业绩条件。 □3.5 _____;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 □3.8 _____。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2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_____。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公司 | 81,278,778.92元 | 21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潘佳东 | 建造师证+高级工程师;浙133********00999 G****440117 | 无 | ||
| **** | 77,903,030.00元 | 21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吴印 | 注册建造师证书、B证、高级工程师证书;浙133********34883、**B(2005)****271、G****335860 | 无 | ||
| ******公司 | 82,116,038.49元 | 21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李国胜 | 一级建造师证;浙133********01074 | 无 | ||
| ****集团有限公司 | 81,579,090.00元 | 21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海洋 | 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浙133********44415、浙**B(2017)****148、G****268700 | 无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 1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 | 投标报价文件未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 招标文件中初步评审内容第6条规定;资格投标文件中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符合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9款规定;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业绩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款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1、资格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工程名称:****广场****广场)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业主:**关公文化****公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1)2025年10 月10 日完成施工;(2)造价8399.789417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评分业绩: 业绩1 业绩证明对象:**** 工程名称:****广场(关圣 文化广场)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业主:**关公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1)2025 年10 月10 日完成施工;(2)造价8399.789417 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2 业绩证明对象:**** 工程名称:**市澽水河两岸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业主:**市****公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1)2024 年7 月12 日完成;(2)造价167493.3085 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3 业绩证明对象:****:项目负责人-吴印 工程名称:****广场(关圣 文化广场)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业主:**关公文化****公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1)2025 年10 月10 日完成施工;(2)造价8399.789417 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1、资格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公司 工程名称:**市大**隧道及接线工 程(一期)2标 项目业主:**经济技术 开发区交通建 设发展有限公 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竣工验收时间:2026年8月11日, 合同价:****26888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评分业绩: 业绩1 业绩证明对象:******公司 工程名称:**市大**隧道及接线工 程(一期) 2标 项目业主:**经济技术 开发区交通建 设发展有限公 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竣工验收时间:2026年8月11日, 合同价:****26888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1、资格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集团****公司 工程名称:****湾新区通航大道(兴 慈七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 项目业主:慈****公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5月16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9901.8327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评分业绩: 业绩1 业绩证明对象:****集团****公司 工程名称:****湾新区通航大道(兴 慈七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 项目业主:慈****公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5月16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9901.8327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2 业绩证明对象:****集团****公司 工程名称:鄞县大道( 阳光南路 至**路) 改造工程施工Ⅰ标段 项目业主:**市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发 展中心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11月15 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617.2235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3 业绩证明对象:****集团****公司项目负责人:陈丹敏 工程名称:****基地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业主:**市高铁****公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7月12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1698.4649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1、资格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公司 工程名称:群贤路(西沙路-镜水路段)改造升级工程III标 项目业主:****中心城****公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8月8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8562.5194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评分业绩: 业绩1 业绩证明对象:****公司 工程名称:风情大道(机场路-金城路)改建工程(建设二路-机场路) 项目业主:******集团有限公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竣工验收:2022年4月27日, 单个合同金额:50271.17 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2 业绩证明对象:****公司 工程名称:**西站枢 纽云门大街 (东西大道 至涉地铁 段)道路工 程一标段 项目业主:**市****公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竣工验收: 2026年6月9日,单个合同金 额:14689.1 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3 业绩证明对象:****公司:项目负责人:潘佳东 工程名称:环**路(陈端路- 彩虹大道) 及匝道工程 项目业主:********公司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竣工验收:2025年12月19日, 单个合同金 额:8936 万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1、资格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县**管网建设项目**县**管网建设项目-EPC 项目业主:尼****建设局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2023年8月21日竣工完成,合同金额为 ****5815.17元,其****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所有施工任务 ,施工金额****4315.17 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联合体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 2、评分业绩: 业绩1 业绩证明对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县**管网建设项目**县**管网建设项目-EPC 项目业主:尼****建设局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2023年8月21日竣工完成,合同金额为 ****5815.17元,其****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所有施工任务 ,施工金额****4315.17 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联合体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2 业绩证明对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海洋 工程名称:**县**管网建设项目**县**管网建设项目-EPC 项目业主:尼****建设局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2023年8月21日竣工完成,合同金额为 ****5815.17元,其****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所有施工任务 ,施工金额****4315.17 元。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联合体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09-04至2026-09-07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 评标时间: | 2026-09-03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三 | |||||
| 行政监督机构: | ****住建局 | 电话: | 0571-****1450 | |||||
| 信息来源: |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04 10:58: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