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
一、投标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随带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统一以转****服务中心设立的专户(账号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账号:1358 0101 0400 33635,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收取、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者在投标结束后按规定原路退还)。
三、本次投标标的为位于**县浔中镇富东街6幢1号(建筑面积38.07㎡)店面的租赁使用权。
四、报名地点:****中心裙楼社会保险专区。
五、租赁期限:2026年10月1日至2031年9月30日止。
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 17:00止。
七、投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 15:00。
八、投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9楼)。
九、投标方式:本次采用密封暗标、增价竞投、价高者中标方式。投标报价增价单位为人民币100元,报价须为标底价或高于标底价方为有效投标;所有有效投标内最高报价确定为标的物月租金。若全部投标报价均未达到标底价,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若出现两人及以上投出并列最高报价:如其中有原承租人,则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无原承租人,则以该最高价为新底价,由并列投标人开展二次投标,价高者中标;二次投标价格再次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十、招投标规则:投标者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不得串标;投标时应写明投标金额(大写为准)、姓名和时间。字迹不清、涂改、填写不完整、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均属无效,视为无效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中标者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守法经营。
十二、中标人应于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服务中心裙楼社会保险专区签订《租赁合同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的投保保证金。
十四、****政府行为需要,****有权提前终止与中标者(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书》(由****提前15日通知),由此造成承租人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十五、本须知及《租赁合同书》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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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