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纳米探针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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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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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纳米探针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工、电子生产设备/电子工业生产设备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11:11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04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敏、林思韵、阮子珊
项目联系电话 020-****6359、020-****6212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曲晨冰 178****9709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A座8A-8G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敏、林思韵、阮子珊020-****6359、020-****62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纳米探针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五、商务要求”中的“5.4.1 付款:无预付款;供方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测试,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提供保函(合同总金额10%,有效期一年)。验收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且收到供方保函的前提下,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0 %的货款。如果在首次付款前货物(设备)又出现故障,付款将延至设备功能正常再验收合格后的40个工作日内支付。”

更正为:“★5.4.1 付款:投标人在以下a、b两种方案中择一:

方案a:无预付款;供方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测试,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提供履约保函(合同总金额5%,有效期三年)。验收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且收到供方保函的前提下,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0 %的货款。如果在首次付款前货物(设备)又出现故障,付款将延至设备功能正常再验收合格后的40个工作日内支付。

方案b: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供方开具合同总价30%的见索即付预付款保****银行保函),需方收函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货到后10个工作日内,供方开具合同总价30%的到货款保函,需方收函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到货款。设备验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提供履约保函(合同总金额5%,有效期三年),需方收函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40%合同尾款。若供方逾期交货或验收不合格,需方有权全额兑付预付款保函和到货款保函作为违约赔偿,并保留追偿超出部分损失及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在付尾款前货物(设备)又出现故障,尾款将延至设备功能正常再验收合格后的4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付清后20个工作日内,需方退还预付款保函及到货款保函给供方。”

2、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纳米探针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8号

联系方式:曲晨冰 178****9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A座8A-8G房

联系方式:陈敏、林思韵、阮子珊020-****6359、020-****6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敏、林思韵、阮子珊

电 话: 020-****6359、020-****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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