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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区管委会关于商请重新批复****港城经济区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函〔2026〕5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曾于2026年1月20日以融发改审批〔2026〕21号文批复了****港城经济区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由于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现你委申请重新批复,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与产业稳定运行的基础性战略**,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港城经济区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港城经济区全域。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包含地下水抽出处理工程、可渗透反应墙工程、地下水原位生物修复工程、地下水监测自然衰减工程等4个子项目。
(一)地下水抽出处理工程
建设203口抽水井,预计抽出污水****616立方米。
(二)可渗透反应墙工程
氨氮高浓度区拟建设2 条可渗透反应墙,长度分别为1163米、201米;氨氮-有机物复合高浓度区拟建设1条可渗透反应墙,长度550米。
(三)地下水原位生物修复工程
在氯代烃污染区域建设微生物修复注入井69口,预计注入生物修复制剂原液91吨。
(四)地下水监测自然衰减工程
**地下水监测井50口。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4125.9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878.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35.66万元,基本预备费411.44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补助外,剩余部分由你委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即日起,融发改审批〔2026〕21号文予以作废。
****改革局
202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