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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1X****74326 | 建设单位法人:金宗珠 |
| 王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马桥化工产业园 |
| 氯化钡搬迁入园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3-C2613-无机盐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马桥化工产业园 |
| 经度:117.902000 纬度: 37.05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21 |
| 淄环审〔2020〕1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04-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748 |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1X****7432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416974G | 验收监测单位:**普洛****公司 |
| ****0303MA3CM2LL4P | 竣工时间:2021-01-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1-02-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1-03-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座生产车间(内设5000t/a氯化钡生产线和4800t/a高纯氯化钡生产线)以及配套仓储、公用及环保工程等,形成年产5000t/a氯化钡、4800t/a高纯氯化钡及1000t/a液体氯化钙(副产)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3座生产车间(内设5000t/a氯化钡生产线和4800t/a高纯氯化钡生产线)以及配套仓储、公用及环保工程等,形成年产5000t/a氯化钡、4800t/a高纯氯化钡及1000t/a液体氯化钙(副产)的生产规模。 |
| 目前,项目实际生产规模与原环评一致。项目生产设备变化情况主要为反应车间减少1台溶解罐、未安装原环评中的1台行车;蒸发离心车间增加1台离心机、减少14台泵类,增加5台行车;高纯氯化钡车间减少3台抽滤槽、2台母液池、1台双锥干燥机、1台板框压滤机、未安装原环评中的6台洗水池、1台冷凝水泵,部分设备包括反应釜、沉降釜、板框压滤机等规格尺寸、数量均未变化,仅材质发生变化。因此,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的设备主要为1台离心机、行车等辅助生产设备,其余设备均较环评减少,不会影响生产规模,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氯化钡生产过程主要是反应、压滤、蒸发、离心、结晶、干燥处理后,包装外卖 | 实际建设情况:氯化钡生产过程主要是反应、压滤、蒸发、离心、结晶、干燥处理后,包装外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经废气吸收塔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的标准要求;氯化钡装置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的标准要求。 你公司须加强管事,确保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的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的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防治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废水包括废气吸收塔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浓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废气吸收塔废水返回高纯氯化钡装置回用,车间冲洗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返回氯化钡装置回用;浓水、初期****园区管网排入马****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水质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的间接排放要求及马****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氯化钡装置压滤机滤渣、高纯氯化钡装置-MVR氯化钠盐、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经废气吸收塔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的标准要求;氯化钡装置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的标准要求。 加强管事,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的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的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防治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废水包括废气吸收塔废水、浓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废气吸收塔废水返回高纯氯化钡装置回用,车间冲洗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返回氯化钡装置回用;浓水、初期****园区管网排入马****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的间接排放要求及马****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氯化钡装置压滤机滤渣、高纯氯化钡装置-MVR氯化钠盐、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6413.51 | 6413.51 | 0 | 0 | 6413.51 | 6413.51 | |
| 0 | 0.494 | 1.29 | 0 | 0 | 0.494 | 0.494 | |
| 0 | 0.0064 | 0.26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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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851 | 0.86 | 0 | 0 | 0.851 | 0.85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布袋除尘器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布袋除尘器 | 根据监测数据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5.23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的标准要求 | |
| 2 | 废气吸收塔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废气吸收塔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 | 根据监测数据氯化氢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4.85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的标准要求 |
| 1 | 隔音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隔音减振 | 项目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57.7dB(A),夜间最大噪声值46.7dB(A),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氯化钡装置压滤机滤渣、高纯氯化钡装置-MVR氯化钠盐、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氯化钡装置压滤机滤渣、高纯氯化钡装置-MVR氯化钠盐、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厂区内设有1座500m3的事故水池;1座500m3的初期雨水池 | 实际事故水池为550m3、初期雨水池为500m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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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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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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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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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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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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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