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委拟征集**区部分闲置校舍收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初步摸底调查,征收范围内涉及15个乡镇37所学校,房屋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
二、评估对象和工作内容
评估的对象为**区的37所闲置校舍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建(构)筑物等。具体评估工作内容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
(二)容积率小于1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评估;
(三)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建(构)筑物等价值评估;
(四)房屋征收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核工作;
(五)为推进本项目征收工作,需进行的相关评估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公司,且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具有二级以上评估资质,不包括暂定期内二级资质的评估机构;
(三)近三年内未出现评估重大差错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评估取费标准
评估服务费标准由报名人自行填写,房屋价值评估区间为1.5—2.5‰,装饰装修评估为500—1000元/所学校,填报标准在区间标准之外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评估机构,应当在征集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内(从2026年9月4日起至9月10日下午5:30止),向我委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区部分闲置校舍收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报名表》以及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等纸质证明资料,并将电子版《**区部分闲置校舍收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逾期未提交的评估机构,不能参与报名。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中路82号
联系电话:023-****0293
联系人:孟新胜
附件:1.《告知书》及《承诺书》
2.《**区部分闲置校舍收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项目评估机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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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