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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区曙光镇峨眉村
二、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竣工日期:2016年06月30日
调试起止日期:2017年01月01日-2017年12月31日
三、说明事项
本项目前期已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由****组织,于2017年12月23日顺**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后期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企业名称变更为**宏****公司。本次变更仅为企业注册名称变更,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与原环评及批复保持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为规范项目环保档案管理,更新项目环境保护责任主体信息,确保项目环保备案资料与企业现行工商信息统一,满足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档案管理及监管要求,现以更名后的企业名称重新完善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本次资料编制仅为信息更新复核,不改变原环评批复要求及原有验收结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0****6935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映与该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相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