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9月4日)

审批
福建-福州-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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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9月4日)
时间:2026-09-04 11:01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9月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宝钢德盛15万m3高炉煤气柜项目

**县

****

中科南谷(福****公司

项目位于**省福****开发区金港工业区,建设项目内容主要有:拆除现有部分原料大棚,建设1座15万m3高炉煤气柜1座现场电气室,及煤气柜配套仪表设施等。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拆除**工程应采取湿法作业,降低扬尘影响;施工冲洗废水应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妥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排放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拆除**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处理。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全部进入中央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放散管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区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相关规定。

(五)环境风险防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修编企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储备足够的生态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确保厂区周边环境安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