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城景区南区(垃圾中转)
商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复实施,项目业主为**横店影视城景区南区(秦王宫、清明上河图、****园区垃圾中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向社会各界发出招标邀请。
2.项目名称及内容
2.1园区经营产生的饮料瓶、废纸箱处理;
2.2所有垃圾临时存放点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2.3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清运的垃圾需当天完成分拣和压缩;
2.4对园区移动垃圾压缩机使用、管理和维护,不能压缩的物品(硬物、木头等)不能送进压缩机,因操作不当引起的维修费用由商户承担;
2.5压缩机内****环卫所清运,并做好登记;
2.6分拣的饮料瓶、废纸箱需有序堆放并及时清理(最多存放1车的量);
2.7垃圾中转站,需做好卫生维护,不能有异味;
2.8在本职工作未完成时,****园区内接私活;
2.9在垃圾中转站不能私接电线、不能拿使用电器设备、不能使用明火,不能在工作区域内抽烟;
2.10做好清运现场的秩序维护,督促清运作业符合环境卫生规范,避免清运过程中产生二次散落污染;
2.11垃圾中转点位内严禁烹饪、烧煮等任何形式的食品加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转点位内设置灶具,不得存放炊具及燃气罐、酒精、木炭等燃料;
2.12清运完成后及时对垃圾存放点周边进行清洁整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
3.**模式及**期限:
3.1**模式:纯租金。
4.**要求
按****统一商铺/场地租赁相关合同、约定执行。
5.竞标须知
5.1竞标****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
5.2投标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铺,****园区商业招商部工作人员。
5.3参标时携带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2份+法人代表委托书,汇款人即为竞标人,如非汇款本人参标需提供委托书1份(以企业名义参与竞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参与竞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4投标保证金退回:
5.4.1未中标商户保证金退回,在宣布中标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5.4.2中标方根据约定交清中标金并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后,由本部商管部签批后无息退还。
5.5如在招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5.6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的,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该标段作废标处理。同时,招标人有权向原中标方追缴项目中标数与标底或最新中标人的差额部分。
6.招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和招标时间
6.1 本次招标交纳招标保证金即为招标报名,****银行交款凭证联系招标人登记。
投标保证金交付账号:
收款户名:****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横店支行
收款账号:364****40925
(注明:XX园区XX商铺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下午17时整。根据报名情况,业主方随时组织招标,具体投标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秦王宫、清明上河图、****园区)
联系电话:申屠先生198****5366(737366)
杨先生 182****0552(789552)
何女士135****4251(694251)
(备注: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上述工作人员)
招标监督单位:****审计监察部
监督举报电话:施先生136****3232
****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