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南岗化工新增盐酸罐项目

审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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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673165Y马宪锋
孙莹**维吾尔自治区**伊**
**伊犁****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伊犁**化工新增盐酸罐项目
2021版本:149-****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G5942-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
**维吾尔自治区**伊** **维吾尔自治区**伊**
经度:812755.330 纬度: 435633.251****环境局
2026-05-07
**环函〔2026〕95号****
2025-09-18102.8
20.45****
916********673165Y**创禹****公司
****4002MA7773UL5Q******公司
916********101885M2025-03-01
2025-05-032025-05-15
2026-08-102026-09-04
http://www.****.com/?Article47/807.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1%酸立式储罐400m3最大贮存量346.2t和36%酸立式储罐400m3最大贮存量352.8t。31%酸立式储罐400m3最大贮存量346.2t和36%酸立式储罐400m3最大贮存量352.8t。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新增盐酸储罐排出少量氯化氢气体;在盐酸装车/进料过程中。氯化氢废气经储罐顶部呼吸阀连接的密闭尾气总管汇总后,由酸雾尾气风机抽送至酸雾吸收塔进行处理。氯化氢废气进入酸雾吸收塔被吸收,处理后的净化尾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26)排放至大气环境中。酸雾吸收塔循环喷淋产生的吸收液,通过旁路管线输送至 31%盐酸储罐,作为产品外售,其浓度未达到 10~15%是,罐区内及现场装卸平台设有的收集桶收集少量吸收液定期送至氯氢车间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新增盐酸储罐在静止存放过程中,因昼夜温差导致罐内气体空间热胀冷缩,排出少量氯化氢气体(小呼吸废气 G1);在盐酸装车/进料过程中,罐内液面上升,迫使顶部饱和氯化氢气体排出(大呼吸废气 G2)。 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储罐顶部呼吸阀连接的密闭尾气总管汇总后,由酸雾尾气风机抽送至酸雾吸收塔进行处理。氯化氢废气进入酸雾吸收塔,利用氯化氢极易溶于水的特性,通过气液逆流接触被洗涤吸收。处理后的净化尾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26)排放至大气环境中。酸雾吸收塔循环喷淋产生的吸收液(稀盐酸),经循环泵出口管线上的手动分析仪监测,当其浓度达到 10%~15%时,通过旁路管线输送至 31%盐酸储罐,作为产品外售,其浓度未达到 10~15%是,罐区内及现场装卸平台设有的收集桶收集少量吸收液定期送至氯氢车间全部回用,不外排。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废气环节为盐酸储罐及装车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②采取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③废水为酸雾吸收液作为产品外售。罐区初期雨水依托现有项目雨水处理措施,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纤维过滤),废水排放须满足排放限值后排入伊****处理厂。④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做好防渗、防雨、防风、防淋等措施,定期巡查,保持各防渗区域完好,有效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①本项目废气环节为盐酸储罐及装车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储罐顶部呼吸阀连接的密闭尾气总管汇总后,由酸雾尾气风机抽送至酸雾吸收塔进行处理。氯化氢废气进入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的净化尾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26)排放至大气环境中。②项目区采已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酸雾吸收塔循环泵及盐酸装车泵已选用低噪声耐腐蚀离心泵,酸雾尾气风机选用了低噪声风机);安装时高噪声设备已设置减振基础,风机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减少了振动传递;酸雾尾气风机已设置于泵池内,利用建筑隔声。③本项目废水为酸雾吸收塔循环喷淋产生的吸收液(稀盐酸),经循环泵出口管线上的手动分析仪监测,当其浓度达到 10%~15%时,通过旁路管线输送至 31%盐酸储罐,作为产品外售,其浓度未达到 10~15%是,罐区内及现场装卸平台设有的收集桶收集少量吸收液定期送至氯氢车间全部回用,不外排。作为产品外售。罐区初期雨水依托现有项目雨水处理措施,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纤维过滤),废水排放满足排放限值后排入伊****处理厂。④项目区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设施事故池5500m3做好防渗、防雨、防风、防淋,安排定期巡查,保持各防渗区域完好,有效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氯化氢(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42.3 0 0 0 0
0 0 2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1 -1
0 0 0 0 0 0 0 /
0 0 26.88 0 0 0 0 /
0 0 53.76 0 0 0 0 /
0 0 200.064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156 0.2578 0 0 0 0.414 0.25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酸雾吸收塔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 3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氯化氢≤20mg/m3) 本项目在储罐罐区(31%盐酸400m3储罐和36%盐酸400m3储罐)设置废气治理措施,在储罐采用氮气密封,保持储罐微正压前提下,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经储罐顶部呼吸阀连的密闭尾气总管汇总后,经过酸雾尾气风机抽送至酸雾吸收塔处理后,废气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 3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氯化氢≤20mg/m3)
2 控制措施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0.2mg/m3) 装车过程采用密闭装车臂,控制装车流速,减少大呼吸废气逸散;定期检查储罐呼吸阀、人孔、法兰等密封点,及时更换老化密封件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0.2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酸雾吸收塔循环泵、盐酸装车泵、酸雾尾气风机等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设备选型时已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酸雾吸收塔循环泵及盐酸装车泵已选用低噪声耐腐蚀离心泵,酸雾尾气风机选用了低噪声风机);安装时高噪声设备已设置减振基础,风机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减少了振动传递;酸雾尾气风机已设置于泵池内,利用建筑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做好防渗、防雨、防风、防淋等措施,定期巡查,保持各防渗区域完好,有效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采取源头控制:防渗:内围堰内预埋件及钢构件采用环氧煤沥青漆防腐,做法为一底两面(厚度不小于2.0mm)。经防渗处理,罐区渗透系数不大于 1×10-10cm/s,满足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外围堰:同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进行防水防渗处理。L型防渗:围堰墙角及罐基础边缘采用L型防渗结构(即水平防渗层与垂直防渗层整体衔接,形成连续封闭的防渗体系),确保墙角接缝处无渗漏风险。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企业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围堰:罐区设置围堰(27m×20m×1.2m,有效容积550m3),防腐防渗;泄漏废水防控:围堰内设导流沟,围堰外设排水切换阀。正常情况下,通向雨水系统的阀门保持关闭,通向事故池的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事故状态下,泄漏物料、事故废水及受污染初期雨水经导流沟收集后,泄漏废水及事故液可通过导流沟自流进入围堰暂存,开启切换阀后经管道送入厂区现有5500m3事故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事故池:依托现有5500m3事故池,围堰与事故池连通阀门完好;报警系统:设置氯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 (5)应急物资:配备洗眼器、防护服、中和剂(石灰/片碱)等。 (6)防渗:内围堰内预埋件及钢构件采用环氧煤沥青漆防腐,做法为一底两面(厚度不小于2.0mm)。经防渗处理,罐区渗透系数不大于 1×10-10cm/s,满足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外围堰:同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进行防水防渗处理。L型防渗:围堰墙角及罐基础边缘采用L型防渗结构(即水平防渗层与垂直防渗层整体衔接,形成连续封闭的防渗体系),确保墙角接缝处无渗漏风险;防渗工程施工前对混凝土基层进行严格处理,确保基层坚固密实、无渗漏、无起砂脱壳。罐区防渗能力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应急预案:已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以及灌区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伊****处理厂。生活污水以及灌区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伊****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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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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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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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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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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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①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产生废气环节为盐酸储罐及装车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氯化氢废气排放须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②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酸雾吸收液作为产品外售。罐区初期雨水依托现有项目雨水处理措施,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纤维过滤),废水排放须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中的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伊****处理厂。③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采取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①已落实。已建成酸雾吸收塔+15m排气筒(DA026),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有组织氯化氢能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氯化氢废气排放须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②已落实。酸雾吸收液回用管道已连接,当产品外售。当浓度未达到10%~15%时,罐区内及装卸平台下设置的收集桶收集定期送至氯氢车间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切换阀已安装,通过已安装的切换阀门接入厂区现有雨水收集池(3400m3)。废水排放满足排放限值后排入伊****处理厂。③已落实。项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和减振措施,夜间不生产,加强厂区绿化、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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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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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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