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2026年9月4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垦利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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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燃料油、沥青(非危化品)存储经营安全提升项目

**街道胜兴路1157号,**街道胜兴路以北、****加油站以东

****

******公司

项目在原有厂区内建设,总用地约15226平方米,根据罐体安全、安全生产间距等要求,对原厂区罐区内12个储罐进行翻新改造,建设4个2600立方米燃料油储罐、4个2600立方米沥青储罐、3个消防水储罐(两用一备)、装卸设施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2t/h燃气导热油锅炉等内容。项目全部达产后,燃料油储存10400立方米,沥青储存10400立方米,罐区总储量20800立方米,周转储存经营(燃料油、沥青不含危化品)。

1、废气污染防治:本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废气、装车废气、卸油池废气、动静密封点泄漏VOCs、导热油炉废气。其中燃气导热油炉燃料采用商品天然气,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动静密封点泄漏VOCs、燃料油储罐废气、装车废气及卸油池废气、沥青储罐废气、装车废气、卸油池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固废控制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油泥、废机油桶、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3、噪声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泵体软连接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5、总量控制: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0022t/a、二氧化硫0.0595t/a、氮氧化物0.0969t/a、VOCs0.902t/a。根据《****环境局关于印发<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跟着项目走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2020.7.29),本项目VOCs需要进行总量替代,替代指标来源为排污权交易。****确保领取排污权证与排污许可证以后,该项目方可投产。

2

**区垃圾分类**化处置项目

胜坨镇胜兴路以北,****以东

******公司


**格林泰克****公司

总占地面积10578m2,总处理规模为4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动称重系统、卸料贮存区、可回收垃圾分拣破碎、成品区、园林垃圾分拣破碎、大件垃圾分拣破碎、农业废弃物分拣破碎、配套建设公辅设施。

1、水污染物控制措施:生产车间内设置废水收集池(40m3),农业废弃物清洗废水、农业废弃物清洗后脱水、车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经管线导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垃圾破碎、风选、分选、筛选过程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废气中有组织颗粒物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确保各股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卸料、上料、打包过程中设置喷雾抑尘设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3、固废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以及《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农业废弃物清洗污泥、清洗废水处理废滤材、其他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依法合规处置;可再生料、废金属、可燃废料、木屑、碎叶等、PET/PE塑料片打包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再生**回收利用企业,实现**化再利用;可燃废料委托****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100m2,位于车间内东**,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4、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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